皇姑区金融发展局
沈阳市皇姑区金融发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领导信息
古 昕 党组书记 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皇姑区金融发展局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86299828 办公地址: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A座4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
张 哲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党务工作、行政综合事务、 金融监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办公电话:86299775 办公地址: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A座4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
孙伟军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资本市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 办公电话:86299808 办公地址: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A座4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
宫晶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金融机构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86299787 办公地址: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A座4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
(二)负责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省和市金融政策及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区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订促进全区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拟订改善全区金融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
(三)配合金融监管部门、省市金融部门对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管,负责与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服务和信息交流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省市金融部门依法对全区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四)负责整顿和规范全区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协调各类金融风险。
(五)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发展局,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六)负责金融机构招商工作,吸引、聚集金融资源,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七)负责全区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研究拟订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及上市专项扶持资金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和挂牌上市公司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我区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资产重组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和建设工作。
(八)负责本行业系统及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九)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一)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A座4楼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曲明 办公电话:86299791转855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研究分析全区金融发展形式和运行情况,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改善金融环境、推进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做好有关***服务工作;承担国有资产运营有关工作;承担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金融发展科
负责人:卢钵 办公电话:86299791转806
主要职责:
负责加强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的联系、沟通、协调,做好已入驻金融企业服务工作;配合协助金融监管机构,上级金融部门加强驻区金融机构的管理;组织形式多样的对接平台和活动,加强金融信息宣传,推动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提高金融企业参与全区经济建设的活跃度;负责***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撰稿人:贾海萌
审核人:张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