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汾河街15号楼外墙做保温的提案(第108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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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王雅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汾河街15号楼外墙做保温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非常好,非常及时。
2018年之前,暖房工程这项工作由我局下属的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供热保障部负责上报计划。但工程的招标、施工、验收、审计等相关工作,均由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2018年以后,暖房工作由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交付市小区办组织实施,与老旧小区提质工程合并。在提质改造前改什么,怎么改还要征求居民的意见。
目前,我局已将您提出的暖房子建议上报市房产局相关部门,核实后分批次进行改造。经市房产局到现场确认后,给出的结论是:高层建筑无法实施暖房子工程。
感谢您对皇姑区房产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皇姑区房产局
2020年3月11日
经办人:侯建民
联系电话:86056278
撰稿人:侯建民
审核人:张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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