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的建议提案(第21号)答复
高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皇姑区金融发展局处非科主要工作内容为:对省市监管的P2P网络借贷、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交易场所等被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对辖区内“7+4”类机构的摸底和排查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处置非法集资等一系列工作。其中:
一、对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管情况
我局积极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对我区P2P网络借贷、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交易场所等被监管企业的定期走访和检查,按月报送和审核企业的经营数据,对企业进行全面监管。我区每年两次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相关企业进行评估和审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落实。
二、“7+4”金融机构风险排查情况
对于“7+4”类机构情况及目前经营状况、风险状况的排查,我区成立由区金融发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及各功能区组成的工作专班,分别按照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通过注册地走访、电话联系,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了了解。通过走访摸排, 发现“7+4”类机构中正常经营的企业很少,很多都没有纳税记录。这些机构中在外区经营、拒绝摸底调查和不在注册地经营又联系不上的企业较多,给金融风险的预防和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下一步,我局会加强“7+4”类机构的排查,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对辖区内注册的金融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排查,联合工作专班的成员单位,对存在风险隐患的金融机构要及时联系各个部门进行依法治理。
三、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处置非法集资情况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
感谢您对皇姑区金融发展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皇姑区金融发展局
2020年4月13日
经办人: 张哲
联系方式: 86299775
撰稿人:张哲
审核人:杨怡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