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19年11月25日),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皇姑副食有限公司经营的红豆、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1.红豆,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mg/kg,标准指标应≤0.2,实测值为0.90,检验依据GB 5009.12-2017(第一法),生产日期/批号无,为散装商品。2.韭菜,不合格项目:腐霉利,mg/kg,标准指标≤0.2,实测值为1.61,检验依据NY/T 761-2008(第2部分 方法二),生产日期/批号无,为散装初级农产品。
(二)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河所对沈阳市皇姑副食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于2019年11月25日实施现场检查,上述商品(红豆,韭菜)已全部售出,受检红豆购进数量73.5KG,销售数量73.5KG,受检韭菜购进数量21.5KG,销售数量21.5KG。
(三)沈阳市皇姑副食有限公司已在经营现场显著位置发布不合格产品召回公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