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区人大第179号关于关于中小学校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建议的办理复文
代表姓名: 刘国红
建议编号: 区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179号
主要内容:
通过到我区学校调研发现绝大多数学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近视,与国家教育部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相符,我国目前有4亿多的近视患者,其中青少年已成近视“重灾区”,小学生近视率达30%以上,中学生高达70%,应引起学校和家长的广泛重视,其实近视是可以避免和延缓的,为减少学生近视率提高,建议如下:
一、在学校加强近视对学生危害和保护视力重要性的宣传,延缓学生近视的发生。
二、老师引导学生合理用眼,尤其是中小学时期是关键时期,最主要的就是减少青少年近距离用眼的频率,要尽量做好减少高强度的用眼。
三、合理用眼方法:第一,视近物时间不宜过久,持续30-40分钟后要有10分钟的休息。眼睛向远眺,多看绿色植物。第二,培养他们正确的阅读姿势;严格做好“三个一”,即为身体离桌子一拳,眼睛离书本一尺,手指离笔尖一寸。第三,注意一下照明光线,很多家长用一些护眼灯,其实护眼灯很好,但是要注意光线不要太弱,也不要太强。第四,多做户外运动,加强体育锻炼。
四、提高家长在这方面重视程度,加强对学生家长宣传,使家长也能多督促学生少看电视,少玩手机,少玩电脑,多做户外运动。
承办单位: 皇姑区教育研究中心
经办人姓名: 马嘉骅
联系方式: 138****6567
办复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校加强学生视力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这一普遍现象,教育局也非常重视,责成相关部门将防近工作作为当下最紧迫的“素质教育”来抓,制定以点带面,积累经验,全面铺开的工作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将中小学生防近工作进行到底!
一、明确责任抓“防近”
(一)明确各级领导部门防近工作职责。把“防近”工作纳入教育总体工作之中,成立各级“防近”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把“防近”工作作为对学校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学生保健部门职责。有效开展对学生进行视力筛查、宣传教育等活动,加强技术指导,对近视眼学生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三)明确学校的职责。对学校教务处、总务处、卫生室等各部门明确职责要求,对各类人员,从校长到保健教师、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和学生,明确防近任务要求。
二、以点带面,全面覆盖抓“防近”
(一)确立学生视力检测点校,通过视力监测和数据分析,掌握学生近视的发病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和矫治工作。
(二)把握关键环节,用不同的方法抓不同的群体。低年级要教会学生正确的读写姿势、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行为习惯;高年级,尤其是小学四、五年级和中学生要减轻课业负担,减少作业量,控制患病率上升。对于轻度、中度、重度近视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矫治,密切关注临界视力的学生,重点矫治轻度近视,力争轻度近视早恢复,中度近视要好转,重度近视不发展。
(三)建立信息集中统一管理化,把防近工作与学生体检、科学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实现学生体检数据集中统一管理,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提供可靠基础数据。
三、强化宣传,家校联动抓“防近”
学生近视患病的发生和发展,除了遗传因素之外,主要是学生预防知识掌握不够,学校和家长重视指导不够。对此我们将积极向学生和家长宣传防控知识,提高认识。通过课堂教学、“爱眼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向学生宣传爱眼知识防近知识。在市多学科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编制了《学生视力健康教师手册》等系列手册,以及视力保健宣传画、眼保健操图等防近宣传培训资料,提供学校统一规范使用。动员家长重视参与防近工作,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开展对学生家长防近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家长对近视眼危害的认识,做到家校协作无盲点,防控过程无空白,形成学校、家庭共同关注学生视力的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把“防近”工作与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组织学生到户外活动,通过各项阳光体育运动项目的开展,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让学生在运动中明亮双眼,有效提高防控效果。
(二)加大先进模式和工作经验的交流和宣传,大力推广可复制的服务体系,使科学的学生近视防控理念和做法覆盖每一所学校,服务更多学生、家庭,为有效控制学生近视,促进学生视力健康发展,为提高民族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对儿童青少年在校使用智能手机情况进行调查,引导学生及家长正确使用电子产品,我们也会根据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文件,切实规范中小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合理建议学校使用电子产品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防近”工作是关乎青少年健康成长、关乎中华民族未来的大事,眼明心才亮,眼健才能拥有光明未来。今后我们定会细致扎实做好青少年“防近”工作,不辜负孩子们爱眼、护眼,拥有一双明亮双眼的美好愿望,为孩子们的健康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感谢您对孩子——祖国的未来的高度重视!
感谢您对皇姑区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代表意见: 满意
办复日期: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