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案的办复结果
提案人: 王峰
提案编号:[2006]第10号
提案主要内容:
1、新乐社区的住宅楼于1985年建成,1986年开始入住,至入住以来已有30年,至今从未更换过上下水管线。
2、由于30年前安装的上水管线是铁管线,现已年久失
修,要不是铁管线腐烂,或是全是沙眼。经社区去年排查统计发现一楼上水管线90%都已腐烂且阀门都不能用,如果一旦发生发水事件,一楼不能停水,只能眼看造成损失。
3、下水管线也是如此,30年来未曾更换,基本塌陷,使居民下水无法正常排放,造成三天两头小区内就粪便四溢,只能靠简单的疏通来临时解决,这种处理办法治标不治本,给居民生活带来困扰。
建议:
政府有关部门对老旧小区上下水及排污管线进行检修,需要更换和维修的应及时处理,以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
承办单位: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姓名:侯建民
联系方式:86056278
主要办复情况:
您在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我局已于2016年4月向您做了答复,现将有关事项落实情况函告如下:
一、三台子功能区新乐社区辖区内,香炉山路3-23、3-24、3-25、3-26、3-27号楼,产权单位是医大二院,香炉山路3-28、3-29、3-30号楼,产权单位是医大一院,香炉山路5-1、5-2号楼,产权单位是农科委,这10栋楼都是始建于1985年的老旧住宅散体楼,管理形式为三台子功能区新乐社区代为日常管理。上下水管线及公共设施年久失修,老化严重,由于属多家产权单位共同维护、维修公共设施,存在产权单相互推诿,无人维护状态,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已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
二、2013-2014年市、区两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部分老旧小区上水管线及地下躺杠管线的更新改造,改造要求是2000年6月以前、无产权单位的老旧散体楼,本着业主自愿的原则进行更新改造,皇姑区三台子功能区新乐社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散体楼的上水管线及地下躺杠已全部更新改造完毕,2015年以后在无此项改造计划。
市、区两级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就没有更换下水管线的项目。
皇姑区2016年第2次规建会明确规定,今后老旧小区下水管线的疏通及窨井的清掏,由各功能区负责,资金来源从街办市场收取的管理费支出。
三、2014-2016年市、区两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为了避免投入的大量改造资金无端的浪费,改造选址时明确规定:无产权单位、近期无改造计划、2000年6月以前的老旧小区才能列入改造计划,由于这10栋楼都是有产权单位的,故不符合此次惠民工程的必要条件、不在此次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
四、为解决老旧住宅区(包括散体楼)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问题,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皇姑区政府于2014年9月24日制定下发了《关于皇姑区老旧住宅区房屋公共部位及附属设施维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二章第一条的责任分工里明确规定:区房产局负责直管公房和自管房公共部位及附属设施维修时,有产权单位的由产权单位负责, 功能区管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协调产权单位维修。
由三台子功能区新乐社区尽快按产权的权属、协调产权单位单位,履行产权单位维护公共设施的责任。
我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会积极配三台子功能区新乐社区做好指导、宣传工作,力争让百姓满意,政府放心,为促进皇姑的和谐发展而努力工作。
感谢您对皇姑区房产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委员意见:满意
办复日期: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