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岗位之星善意执行实践者优化营商排头兵
李远
1984年4月出生
研究生学历
2015年进入浑南法院工作,先后在东陵法庭、速裁庭、民事审判二庭工作,现为浑南区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速执团队组长。曾荣获2018年、2019年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2020年区优秀公务员(记个人嘉奖)等荣誉。
发挥执行作用,为营商环境创造优质法治土壤
在执行局工作以来,他以扎实的业务素养、严谨的工作作风、牢固的服务意识、亲和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肯定。他深知,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法治的土壤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虽然他所在的执行团队标的额并不算大,但是案件无小事,法院执行的口碑更需要从点点滴滴做起,让群众在每一件小案小事中体会到公平感、幸福感,这更为难能可贵。
2020年1月,还有四天就是年三十了,申请执行人曹某等37名农民工集体到浑南法院申请执行立案,要求被执行人某公司给付拖欠工资约488万元,同时提供了被执行人在康平县某单位有到期债权的财产线索。受理该案后,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李远立即与劳动者代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并将本人联系方式告知对方,畅通劳动者了解案件进展的渠道。当劳动者代表提出是否需要承担相关执行费用,不找关系拖欠工资能否执行到位等顾虑时,他向其表示,让申请人实现合法权益是法院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执行案件不需要申请人承担任何费用,也不需要托人情关系,及时打消了申请人们的顾虑。为了及时控制涉案财产,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尽早得以实现,他在立案的第二天马上采取行动,到康平县调查核实情况。尽管在调查的过程中,第三人接待人员以诸多理由回避推诿,不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但他仍然向其送达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时冻结了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债权,并通过执法记录仪固定送达证据。在冻结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债权之后,他积极与第三人相关人员联系,向其释明法律规定以及冻结债权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法院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经过反复的努力,被执行人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终于执行完毕,执行款陆续发放到劳动者的手中,劳动者对我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满意,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践行司法服务,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助力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他在学习了最高法院的意见之后,充分认识到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工作应当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他针对申请人为企业的案件,从保护企业权利得以最大化实现的角度出发,尽其所能的发挥智慧执行功能,及时发现被执行的财产线索,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执行到位。针对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他充分考虑到企业的经营困难和现实困境,采取多次约谈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方式,尽最大努力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既让申请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也给处在困境当中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等一个及时的缓冲期,让其有时间和精力重新整顿业务、改善经营,以度过危机时刻。2019年,他在处理一起某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由于该企业的宗旨是研发重大疾病治疗项目,一旦研究成功,有利于百姓重大疾病的治疗,但当时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导致企业拖欠债务,步履维艰。面对这种情况,他没有对企业采取影响生产经营的强制性措施,而是约谈被执行人的负责人,耐心地做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工作,动之以情并阐明利害,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给企业摆脱困难创造了条件。
积极开拓进取,为营商环境植根优质司法理念
李远秉承着将司法服务理念根植于心、深入践行的理念。他深刻的认识到,法律并不是一个个冷冰冰的条文,应充分发挥法律的导向作用,让法律成为适应和服务沈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剂,为沈阳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服务保障,为每个企业个体提供法律服务和风险防控。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给一些企业带来了巨大冲击和影响,如果执行的过程当中采取较为严厉的措施,对企业的发展会带来一定影响,他充分考虑到这一情况,在执行工作中做到多方面谋划考虑,针对不同的案情采取不同的措施,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度过难关,实现案件的执行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平凡的坚守、默默地奉献,践行着一名年轻员额法官为人民服务的诺言,他用真挚的热情、优质的服务,搭建起人民法院和企业的沟通平台,没有惊天动地的故事,但他为无数的百姓、企业提供过最贴心、高效的司法服务,力争做好一名守护营商环境的践行者。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