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8月份(221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和不合格信息
沈阳市于洪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沈阳市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及《2020年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工作要求,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水果类、鲜蛋、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等品种。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整顿办函〔2010〕50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
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铬(以Cr计)、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2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毒死蜱、多菌灵、腐霉利、克百威、灭多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甲胺磷、杀扑磷、水胺硫磷、乐果、倍硫磷、阿维菌素、辛硫磷、乙酰甲胺磷、孔雀石绿、对硫磷、敌敌畏、溴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久效磷、百菌清、苯醚甲环唑、赭曲霉毒素A、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二氧化硫残留量,经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向社会公布的食用农产品221批次,其中4批次海水蟹不合格。产品公示信息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于洪不合格信息公示.xls
于洪合格信息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