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补贴公告(第十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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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26号)精神,按照市人社局要求,现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按照博士毕业生补贴6万元、硕士毕业生补贴3万元、本科毕业生补贴1万元补贴标准,我区第九批符合补贴人员有:刘杰丽、马德赛、田家玮、徐若宴、韩济遥、刘婷婷、胡扬、董靖尧、张舒哲、岳静雅、符晓娇、闫季、陈鹏、李旭、冯宏山、朱晓男、高尚、冯顺、杨雅瑜、王琦、袁明珍、贾怡晶、李玲玉、田雨、周旭、高月、姜英杰、王立伟、郭振龙、王强、石月娇、温亮、赵昌松、于佳欣。共计34人,50万元。
特此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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