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康财指行202140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乡发展资金的通知》(沈财指行【2021】452号)规定,现将少数民族乡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相关事宜如下:
下达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少数民族乡发展资金5万元;下达柳树屯蒙古族满族乡少数民族乡发展资金5万元;下达西关屯蒙古族满族乡少数民族乡发展资金5万元;下达东升蒙古族乡少数民族乡发展资金5万元。
上述资金列入2020年“2012304 一般公共服务、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支出科目。
请你单位必须专款专用,按规定的内容和科目进行使用和会计处理。
康平县财政局
2021年4月28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21:41: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