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拨付给辽宁辉山乳业集团位于康平境内的6家奶牛养殖场的奶牛感染布病扑杀中央配套补助的公示
2020年7月,在对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沙金牧业有限公司的石头牛场;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恒丰牧业有限公司的十家子牛场、东贾家牛场、两家子牛场、唐僧庙牛场;辽宁辉山乳业集团凤皇牧业有限公司柳树屯牛场开展奶牛两病监测时发现9头奶牛感染布病(详见***),我局立即向县领导作了汇报,经决定立即进行扑杀。按照《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沈阳市动物防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沈财农〔2018〕513号)文件规定,扑杀染疫奶牛补助标准为6000元/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2400元/头,共2.16万元;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1800元/头,共1.62万元;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为1440元/头,共1.296万元;县级财政补助标准为360元/头,共0.324万元。现对申请拨付给辽宁辉山乳业集团位于康平境内的6家奶牛养殖场的中央染疫扑杀补贴资金2.16万元(贰万壹仟陆佰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联系电话8737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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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沙金、恒丰、凤皇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康平境内的6家奶牛养殖场奶牛感染布病扑杀中央财政配套补助情况明细表.xls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