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农村经济局关于2017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相关政策解读
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委〈关于印发辽宁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7〕261号)、《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17〕157号)和《沈阳市农经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农经办农发〔2017〕143号)文件精神,现就康平县2017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补贴范围、对象及标准。
辽宁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里明确了补贴范围、对象及标准。
1、补贴范围。全省所有种植玉米、大豆的市县。
2、补贴对象。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玉米、大豆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如由土地承包者领取补贴的,有关地方政府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用,真正让玉米、大豆生产者受益。
3、补贴依据。生产者在合法耕地上实际种植的玉米、大豆种植面积,不包括在国家及省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 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青贮玉米种植面积。
4、补贴标准。各市可按品种统一测算补贴标准,也可以县为单位,根据市对县核定下达的补贴额度,依据县农业部门提供的补贴面积分县确定补贴标准,允许县与县之间存在差异。
二、工作程序
省、市、县农业部门主要负责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核查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采取“申报登记核查、实行村级公示、汇总备份上报、汇总抽查确认”的工作流程,保证全县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信息准确,保护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的切身利益。
(一)申报登记核查
生产者当年玉米、大豆播种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合法耕地上的实际种植面积,填写《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1),包括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姓名、补贴面积、耕地属性、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同时登记领取惠农“一卡通”账号。
自主申报结束后,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新城区、三台子畜牧场、农场,下同)安排组织各村委会对全村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包括姓名、补贴面积、耕地属性、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等进行核查确认,由村小组长、村委会负责人、乡镇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报乡镇政府。
(二)实行村级公示
各乡镇对核查确认的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公示表》(***2),各乡镇经手人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如与事实不符应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
(三)汇总备份上报
各乡镇对各村委会经公示无误的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3),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一式两份报县农经局。同时备份归档,以备核查。
(四)汇总抽查确认
县农经局汇总全县补贴基本信息,并将汇总信息报县政府,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县农经局将经有关部门抽查确认的补贴基本信息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县财政局,以便测算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同时将全县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核查面积以文件形式上报市农委。
全县面积核查总体工作将于8月10日之前全部结束。
三、工作要求
全县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是我县建立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的关键环节,事关全县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切身利益,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乡镇负责统计核实辖区内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对本乡镇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村委会对本村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填报当年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二)协同组织实施
各乡镇要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互补”的工作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恶意填报虚假面积数据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补贴资格。各乡镇要利用广播、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并要责成专人开展政策解答和咨询;让广大玉米和大豆生产者了解和掌握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取得群众支持和理解,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学习培训
各乡镇要认真学习领会《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委〈关于印发辽宁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7〕261号)、《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17〕157号)、《沈阳市农经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农经办农发〔2017〕143号)和本方案精神,充分认识建立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入理解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准确掌握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范围、对象、依据和标准,严格把握工作程序,按照要求完成每一项工作程序。要加强对村委会等负责人进行工作培训,消化理解政策要求,明确工作程序,确保面积核查工作有序进行。
(四)强化监督检查
县农经局会不定期对面积核查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未能按计划完成的乡镇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