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采取五项措施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我县采取五项措施 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发布时间:10-01-05 来源:辽中区政府
2009年年初以来,为切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我县采取五项措施,促进全县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在全市名列前茅。
强化领导,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扎实推进。“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保持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民心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文件,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重点协调备案网点的销售、货源及录入登记情况,并实行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媒体通报制度。同时,各乡镇成立领导小组,县财政、工商、税务及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做到“十个到位”,即领导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工作人员到位、信息直报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宣传工作到位、政策运用到位、工作制度到位、协调服务到位、补贴资金到位,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不折不扣地送到群众手中和心里。
强化宣传,确保惠民强农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家电下乡工作的网点设置、补贴内容、补贴原则、补贴申报兑付方法、补贴标准等内容;督促中标销售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家电下乡政策,解答农民朋友的疑问。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认知率,增强了农民群众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强化投入,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机制顺畅。为确保家电下乡这一民心工程得到扎实、有序、深入、持久地开展,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拨付近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此项工作,解决乡镇资金短缺问题。
强化监管,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经营合理有序。针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同工商、财政、质监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到网点检查,重点严格两项监管,即严格对补贴类家电产品价格进行监管,严格对销售网点货源供应进行监管。
强化服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我们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深化“两项”服务。实行代理服务制,每村设一名代理员,全程代理农民补贴兑现工作,使农民足不出村,在30个工作日内领到补贴资金。建立服务窗口制。各乡镇全部实行“全天候”工作制兑现补贴,在便民服务大厅中设立家电下乡补贴受理专用窗口,及时受理农民(或代理员)补贴兑现申请,确保了窗口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农民得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