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医保帐户资金返还参保个人
年底前医保帐户资金返还参保个人
发布时间:09-08-26 来源:辽中区政府
为保障我县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购药需求,适应市级医疗保险统筹需要,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县职工医疗保险帐户资金将分两次返还给职工个人,届时我县参保职工就可以自主选着药店购买药品。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经县医疗中心审核清算后于今年8月以前返还09年7月以前进入个人医保帐户的资金,12月前将帐户剩余资金全部返还。从9月1日起,医保定点药店“成大方圆”药店停止划卡售药业务,参保职工可以自主选着药店购药。个人帐户资金由参保单位负责核对发放。
据了解,明年一月份我县医疗保险将实现市级统筹,今年年底前,我县医疗保险业务及网络与市医疗保险中心完成对接工作。网络连接后,我县各药店均可申请成为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这样,也实现了年初县政府增加10家医保定点药店的承诺,保障了我县参保职工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