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五洲震耀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平方米(二期)抛光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阐明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确保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沈阳五洲震耀陶瓷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沈阳五洲震耀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平方米(二期)抛光砖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五洲震耀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m2(二期)抛光砖生产线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沈阳五洲震耀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四区沈阳五洲震耀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工程建筑面积78172.48m2,新建生产车间、成品库、变电所、煤气站、供水站、蓄水池、污水处理站及两条生产线,年产1200万平的陶瓷抛光砖。项目投产后,全厂年产2040万平的陶瓷抛光砖。
建设总投资为:15000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2014年8月-2015年8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书,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论证,开展公众参与等。
三、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沈阳五洲震耀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文金 联系电话:188****5666
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10-88027718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拟采用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通过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咨询电话及通信地址反应有关信息。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