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我市在全省率先印发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
近日,《大连市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印发,以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全市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按照国家和省“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工作要求,2021年重点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将所有排污口都“管起来”;2023年底前,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完成全市789个入海排污口的整治工作;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较完善的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的入海排污口管理体系,全市入海排污口水质水量排放状况有效改善。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追根溯源为抓手,深入各区市县沿海一线开展溯源调查,摸清陆源入海污染情况,共完成渤海3***8个和黄海3751个入海排污口现场溯源工作,获取溯源数据信息53万余条,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22400余份,最终确认我市渤海和黄海地区在用排污口总数量分别为3177个和2680个,形成“一口一册”档案,为入海排污口整治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和技术支撑。
在前期监测溯源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5857个入海排污口逐个现场核查,与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反复核对,最终确定全市需整治入海排污口共计789个,其中黄海415个、渤海374个。针对这789个需整治入海排污口,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完成《大连市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整治要求,《方案》形成了全市789个需整治入海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落实了责任主体,明确各区市县政府 (先导区管委会)承担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
为确保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成效,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发生,市生态环境局在《方案》中专门出台《大连市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进一步规范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该制度对取缔和清理类、规范整治类入海排污口的整治销号条件分别予以明确,对建立销号台账、申请销号、审核销号档案、确认销号等工作流程进行规范。按照“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工作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对完成整治、符合销号申请条件的入海排污口,通过大连市入海排放口监督管理平台随时申请、及时审核、实时更新。对于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未能如期完成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生态环境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对突出问题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将移交问责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