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学校防汛工作
6月13日,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教育局要切实做好防汛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指出:
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清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针对汛期学校安全形势,早准备,早部署,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细抓实。
二要加强宣教。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雷、防山洪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防范应对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
三要严格要求。一是严禁学生到河道、水库、鱼塘等水域进行野浴。二是严禁在汛期组织学生集体旅游,如需组织大型集会,须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三是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抗洪抢险活动。
四要完善预案。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明确预警信号、警示标志、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联络等措施,搞好防汛安全演练。汛情发生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可视情况,调整作息时间和放假时间,并及时组织转移学生到安全地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五要落实责任。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汛期安全工作责任制, 层层部署落实,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安全值班制度,保证汛期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凡因玩忽职守,造成汛期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