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司法局制定出台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努力推动全局反腐倡廉建设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鞍山市司法局党委制定出了《鞍山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要求,狠抓十四项工作的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努力实现干警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狠抓五个方面十四项重点工作
第一方面:持之以恒抓好党的纪律建设,主要抓加强政治纪律,加强组织纪律性二项重点工作。
第二方面: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主要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加强政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加强警风建设,打造过硬干警队伍;加强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四项重点工作。
第三方面:坚决有力惩治消极腐败现象,主要抓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二项重点工作。
第四方面:科学有效做好预防腐败工作,主要抓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三项重点工作。
第五方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抓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经过今后五年不懈努力,努力使全市司法行政领域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警风进一步好转;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数量进一步降低;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干警执法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