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审计局2014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鞍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15〕5号)要求,结合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将《鞍山市审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发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鞍山市审计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领导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公开办主任。由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经济案件审计处、审计指导处、计算机审计处、机关党委分别就机关管理、审计计划项目和信息、廉政建设和法律法规事项的公开各负其责。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制发了《鞍山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鞍山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计划》等规范性文件,根据鞍山市委、鞍山市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十项制度,包括:审计执法公示制、政务公开监督制、审计执法听证制、政务预公开制、依申请公开制、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网站内容保障、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及审计局社会服务承诺。指派相关处室认真加以实施落实。建立公共督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3、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情况
在鞍山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了《鞍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鞍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1条。
4、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2014年,鞍山市审计局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专栏,并结合政策法规、审计要闻等板块,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在该网站公开。进一步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一方面,通过省审计厅、审计署门户网站,定期或不定期对外公开发布审计机关职能、机构、相关法规以及工作动态、成果、经验等信息,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咨询和查找服务;另一方面,实行重要信息新闻发布制度,加强与相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鞍山日报》、《中国审计报》、《审计文汇》等媒体上对外发布审计信息,进一步增强了审计信息公开的社会效果。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宣传情况
一是积极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充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召开专门会议2次,并对各个处室参与政务公开人员进行培训1次。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鞍山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部署,局长亲自带队,组织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全体人员在局机关楼前,开展了审计政策咨询、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结合审计业务工作和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共向省厅及市委市政府等部门上报信息68篇,被省审计厅网站采用14篇、鞍山信息采用3篇、昨日要情采用2篇、今日重要信息采用5篇;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1篇;中国鞍山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9篇;民心网发布信息36篇;鞍山日报刊登3篇;发布官方微博843条、得到百姓关注千余人次,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我局2013-2014年度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鞍山市审计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鞍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硬件基础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动态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审计政策法规的宣传还不到位,群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还不够强。
我局2015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业务培训等多种途径,让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关乎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二是要完善审计局网站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改进图片信息、文字信息、数字信息的发布形式和时效。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不断扩展审计信息公开的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要。三是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一些满足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的各种硬件设备,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