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要我诚信转向我要诚信
新修订的《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优惠政策》从24条增加到38条,鞍山的诚信企业实惠越来越多
鞍山的诚信企业今后实惠越来越多,新修订的《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优惠政策》日前下发各市,优惠政策从往年的24条增加到最新的38条,这是工作人员从市发改委获悉的。
近几年,我省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守信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连续几年,我省推出多达24条优惠的《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优惠政策》。今年,在借鉴前几年诚信企业创建基础上,省发改委等部门对省诚信示范企业优惠政策进行了全新修订。日前,修订后的《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优惠政策》已经正式下发。优惠政策从24条增加到38条,对诚信企业的优惠力度更大。
我市一直推动信用鞍山建设工作,近些年涌现出一批经营业绩良好、诚信经营理念强、信用管理制度健全、社会贡献突出,并取得较高社会认知度和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2010年,市社会信用领导小组评出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先臻大药房等鞍山第一批共16家诚信示范企业。今年春,我市评选揭晓了第二届鞍山市诚信示范企业,辽宁华冶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辽宁聚龙金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海华油脂化学有限公司、辽宁海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亨通阀门有限公司、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联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爱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天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获市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加之先前获此殊荣的16家企业,我市共有37家诚信示范企业,其中19家获得省诚信示范企业称号。这些鞍山的诚信企业将从最新的《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优惠政策》享受到更多的实惠,进一步加速企业发展。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解释说,从内容上看,今年修订后的《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优惠政策》涵盖了税收管理、工商管理、物价管理、企业产品、人力资源管理、资质管理、信用评价、环保方面、国土资源、海关、政府专项资金及贴息安排、企业融资服务、安全生产管理等十一方面三十八项相关优惠政策。该优惠政策的出台,营造了良好的诚信经营受益的社会氛围,通过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将使我市广大企业从要我诚信向我要诚信的转变,进一步优化了我市市场环境,提升了企业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