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玉佛山森林公园清肺
4月22日起,专项整治在玉佛山森林公园内开荒种地、乱搭乱建等行为
4月22日起,玉佛山管委会开始对在玉佛山森林公园内开荒种地、乱搭乱建、排放残土等破坏景区生态环境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对景区景亭路灯路面进行维护与修护,对开荒处进行林木补种,还景区新绿。
玉佛山森林公园位于鞍山市区东部,由玉佛山(东山)、立山、双头山、营城子西山四块林地组成,总面积19.04平方公里,总周长93.15公里。玉佛山森林公园是鞍山市最大、最重要的城市绿地,对净化鞍山城市空气、改善市民生活、建设生态鞍山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素有鞍山城市绿肺之称。经过近几年的改造,玉佛山森林公园修建了大量的体育健身、休闲娱乐设施,逐步实施树种更新及林相改造,已成为鞍山市民休闲健身的重要场所,高峰时日游园量达3万余人次。
玉佛山风景区是自然生态开放式景区,有28条入山口,随着人们保健意识的提高,入山人流逐日增长,景区管理压力随之增加。车辆入山、攀枝折花等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市民还在景区与居民区接壤处私自开荒种菜,在景区搭建凉棚,甚至向沟壑倾倒垃圾。殊不知,这些都是违法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经营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禁止毁林开垦、毁林采种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的毁林行为。《玉佛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规定,风景区内不得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构)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逐步迁出。保护区内各项建设应当与风景区景观要求相协调,不得损害风景区的自然景观。禁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侵占风景名胜资源和风景区土地。在风景区内禁止开山、采石、挖沙、取土、开矿、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在规定的营业区域外擅自搭棚、设摊、设点、占道经营以及在景物周围圈占摄影位置、取景收费。
为了将这些违法违规现象彻底取缔,玉佛山管委会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整治,为玉佛山清肺。整治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将对景区进行全方位清查,发现违规现象坚决予以清除,对情节严重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为共同维护玉佛山森林公园的环境,玉佛山管委会希望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发现违规现象可拨打5582119、158****7399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