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工作出佳绩
去年,我市城市低保工作坚持以实现应保尽保为核心,以规范“进口”、打通“出口”为重点,一年来,在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政策扶持和社会救助、直属福利事业单位业务指导及社会福利社会化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业绩。
去年6月底前,我市将凡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当月,我市的保障人数由2001年底的6万人增加到7.3万人,月发放保障金484万元,月人均补贴68元,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全市无一例拖欠现象发生。截止到去年12月底,我市有保障对象73996人,保障面达到4.3%,月发放保障金532.4万元,累计发放5323.1万元。目前,低保对象中中省直企业特困职工已达到低保对象总数的20%以上。
打通“出口”,使低保对象“出”的有根有据。去年,我市把强化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作为工作的重点,努力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差额救助标准有升有降。对低保家庭的收入重新核定,累计终止低保待遇的达6757多人。
去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各级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组织机构,已初步具备对低保对象、退休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条件。截止去年12月底,全市有73996名低保对象、23.2万退休人员和60978名登记失业人员已纳入所在街道和社区管理。
去年10月底前,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临时救助行动。此次活动行动迅速,阳光操作。这次临时救助对象中,除低保对象外,特困企业的生活困难职工家庭占总数的95%以上。
积极开展医疗扶贫活动,解决低保对象就医问题,共为1500多名特困职工和低保对象发放了医疗扶贫卡,持卡人员可在我市10多家医疗机构享受减免门诊和住院费用的待遇,受到特困群体的高度赞誉。
此外,我市还对分户供暖地区的低保对象实行采暖费减免认定工作。据不完全统计,通过享受采暖费减免待遇认定的低保对象家庭近1500户,为低保对象减免采暖费近120万元。同时,我市继续实施对低保对象的政策扶持工程,为低保对象家庭减免水费、房租、九年制义务教育期间的学生杂费、工商管理费等费用,1至10月累计减免上述费用约800万元,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