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国土局于7月1日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加快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省市要求6月底完成“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工作。
台安县国土局于7月1日,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给权利人董先生,这标志着台安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全面启动。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不动产登记,是***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县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5 03:44: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