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改办以督促检查工作制度落实推进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
市房改办(保居办)把建立完善督促检查制度、严格制度落实做为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措施。紧密结合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际,在制定和完善《鞍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督促检查工作办法》,规范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基础上,突出制度落实从“严”、推动工作落实从“实”。
3-4月,在抓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落实上,向铁东区、立山区和千山区政府下达了督办事项通知单3份,对其负责的惠民佳园小区清运残土、排水工程,玉明小区施工许可证办理、公租房和廉租房分配入住时间,建新小区复工时间的工作进行督办。在抓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问题整改上,向海城市、岫岩县、台安县发督办整改通知单3份,分别就公租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进行专项督办。
在抓机关工作任务落实上,对二季度主任办公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对各处室下达了督办事项通知单,督办重点工作17项。对保障房项目资金落实、制定公租房管理政策、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二十年活动、公积金缴存比例等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5月13日通报了17项工作完成进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