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残联开展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宣传活动
为认真落实《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的各项规定,积极维护贫困群众尤其是“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3月1日是《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的第一天,海城市残联在市残联门前开展了宣传活动。市残联全体人员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海城市残联工作人员为群众现场答疑,并发放《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服务手册》等宣传书籍,群众积极领取宣传资料,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法律援助的氛围。
活动结束后,战凯理事长强调,法律援助既是“民心工程”,我们要继续做好有关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积极争取,加大经费保障,建立灵活多样的援助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律师在法律援助中的主体作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同时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法律援助范围,扩大非诉讼调解业务,维护社会的稳定,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原则的实现和社会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