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农业保险定下新目标
2月2日,从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鞍山市2010年种植业、设施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按照这一方案,全市今年计划完成农业保险应保面积的80%,凡从事玉米、水稻、大豆、花生生产的农户以及鞍羊线、鞍营线、张庄线从事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生产的农户,均列为农业政策保险补贴对象,纳入各级财政农业保险补贴范围。
农业保险在我市已开展两年,对我市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2009年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共完成种植业保险面积142.24万亩,占应保面积的70%,超上年2.37%;完成种植业保险费3578万元;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到位100%,居全省第一。
据市农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今年,国家、省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种植业品种仍然是玉米、水稻、大豆、花生。我市对国家、省规定的四个保险品种和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实行政策性补贴。种植业(四个品种)参保的保险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按保费数额35%给予保险补贴,省财政按保费数额25%补贴,市财政按保费数额10%补贴,县级财政按保费数额10%补贴,其余20%保费由参保农户自行承担;设施农业(三线)保险补贴的比例为:省财政按保费数额20%补贴,市财政按保费数额15%补贴,县级财政按保费数额15%补贴,其余50%保费由参保农户自行承担。
今年承办农业保险的公司不变,继续由中国人保、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分别承担原承保区域。
据介绍,为了加强对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市将建立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农委、财政、保监、气象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同时,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扎实、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