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9日市环保局局高新区分局关于鞍山亚世房地产有限公司亚世梦庄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鞍山亚世房地产有限公司亚世梦庄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9日-2016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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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3-3号
邮 编:114000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亚世梦庄泽园项目 | 鞍山市千山中路215号楼 | 鞍山亚世房地产有限公司 | 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 |
为新建项目,位于鞍山高新区千山中路215号(原鞍山亚世光电显示有限公司院内),本项目占地面积37934.70㎡,总建筑面积68839.7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5479.92㎡,公建面积4840.76㎡,地下建筑面积28519.1㎡。拟建21栋居民住宅楼、1栋物业楼、1栋商业楼。项目总投资3.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5.24万元。 | 1、距水厂加氯间200米范围内,不得建居民住宅楼。 2、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鞍山市判甲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沙河,厂区外排水应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21-1627-2008)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标准;雨水经雨水排水管道排入市政管网。 3、临千山中路一侧住宅楼安装隔声效果好的隔声窗,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确保达标排放。 4、必须将地下室送排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按环评规定位置设置,并采取降噪措施,设备间安装符合要求的隔声门窗,确保达标排放。 5、地下车库废气经排风机送至排放口排放,排放口设置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地下车库不得设修理车位。 6、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加强垃圾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7、商业楼按照承诺不进驻餐饮企业。不得设置歌舞厅、洗车、汽车修理、建材加工等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产生噪声、振动、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的项目。 物业楼必须统一设计、设置独立的直达楼顶的专用排烟道,排烟道位置、数量应满足使用需要。 8、商业网点入住项目按规定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9、施工期,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将防治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工地应当设置不低于两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并对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采取洒水、覆盖防尘网或者喷洒覆盖剂等抑尘措施。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应当清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实行密闭运输,不得沿路遗撒。施工废水必须经简易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 10、项目供暖采取区域集中供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