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食药监局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
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销售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从4月份开始到11月底,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鞍山市食药监局结合开展的“食药监管在行动”中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校园内及其周边等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以下几方面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工作。
一是健全食品日常监管制度。该局按照属地管理、依法监管、综合治理、即时管理、从严查处原则,推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督检查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的监管方式,合理划分监管网格,细化岗位职责,定人、定岗、定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突出风险等级、关键项目和重点部位,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统一了监管尺度和执法标准。日常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认真填写《食品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监督检查记录表》,并由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签字确认,实现所有监督检查活动详细记录在案,留下工作痕迹。
二是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检查。鞍山市局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食品市场的特点,对辖区内商场、超市、食杂店,尤其是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要求经营者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一次严格的清查,以净化食品消费市场,确保食品安全。
三是强化对工作落实的督查。为彻底清除“问题”食品,鞍山市局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对全市食品市场秩序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现场填写督查工作单,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处理并反馈,解决问题面对面。同时对督查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监管到位。
四是加大食品抽样检测力度。鞍山市局食品执法支队依托食品快速检测箱,对全地区经营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展开快速检测,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上报并组织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再检,再次不合格依法进行严厉查处。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已快检食品850个批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食品12个批次。
五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宣传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识假辨假食品的能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舆论氛围。鞍山市局充分利用5.15政务公开日、食品安全宣传月等时机,设立投诉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展、设置宣传栏、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宣传。还在《鞍山日报》上开辟食药安全专版,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食品安全监管动态,以增强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知假辨假能力,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自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工作开展以来,鞍山市局已出动执法人员1495人次,检查经营户2***0户次,取缔无证经营食品2家,查处食品安全案件7起,案值3.51万元, 罚没入库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