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正和柔情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获评“巾帼文明岗”
4月15日上午,市妇联代表省妇联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颁发“巾帼文明岗”奖牌。鞍山中院民二庭女法官占多数,她们在公正执法的同时,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柔情帮助身处法律纠纷的弱势群体,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鞍山中院民二庭处理的案件中,有很多是涉及婚姻家庭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方面案件。为探索新形势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方法、新思路,民二庭于2006年便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成立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几年里,维权合议庭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近千件,接待来访300余人次,处理各类来信700余件。全面发挥妇女儿童合议庭审判职能,及时审理财产权、继承权、劳动权、教育权、赡养权、抚养权等纠纷,结案率为99.7%,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民二庭还印制了妇女儿童合议庭联系卡,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建立快速审理机制,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开庭、审结。在案件审理时,女法官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建立绿色诉讼通道,根据当事人家庭收入的具体情况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政策。积极与市妇联联合,实现优势互补,注重做好调解工作,形成了强大的维权合力,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