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鞍山未检关注未成年人成长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开通“鞍山未检”新浪官方微博
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校园性侵案件层出不穷,如不严惩无以彰显法律威严……这是日前“鞍山未检”新浪官方微博发出的呼吁。14日,记者从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处获悉,“鞍山未检”微博开通一个月以来,为广大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拓展了网络空间,提升了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
调查显示,导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是未成年人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影响而步入歧途,且许多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匮乏,在青春期较为敏感心理和较强自尊心的压力下不愿与家长、老师沟通交流,遇到问题往往通过极端方式解决。为此,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设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标志着我国对未成年人的特别司法保护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随后,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处,负责全地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办案工作。2013年,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作为全国未检工作的联络点,打造了一个全国未检工作经验交流的平台。
两年来,鞍山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先后汇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实务手册》,进一步提升了未检工作效果;办理首起“捕诉合一”案件,着重引导公安机关落实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特殊法律制度的规定,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赢。与此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未检处还有效地将社会力量引入到对未成年人的关爱、感化、挽救之中,有力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鞍山未检”新浪官方微博的开通,为关心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犯罪预防的家长、老师、社会公众提供一个沟通交流的网络平台,将进一步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利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