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法院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市法院成立70周年。回首70载,市法院满怀着对党和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紧跟国家法治建设步伐与共和国共同成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执法办案有力度
2013年至2019年7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0257件,审执结180612件,以法律之剑为广大人民群众构筑起平安的生活环境、安全的经济环境和健康的网络环境。特别是近年来,全市法院深挖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排查近年来审理的各类刑事案件近5000件,对100余名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依法审判。全市法院还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依法审理了原辽宁广播电视台台长史联文、铁岭市原市长林强、铁岭市委原书记吴野松、开原市委原书记于洪波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全市法院牢牢把握服务大局这个主题,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仅2018年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80件,审结各类合同纠纷1334件,积极有效化解矛盾,促进企业与劳动者互利共赢发展。
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大力推动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连续开展“春雷行动”“夏日风暴”“百日攻坚”等系列攻坚行动,一大批历史遗留的案件得以执结。自2016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累计执结案件150***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5%。
司法为民有温度
近年来,全市法院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8%。设置立案服务台,安排专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运用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及时告知当事人立案情况及案件流转信息。市法院还努力提升诉讼服务的质量和标准,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中心、网上诉讼服务、12368诉讼服务热线四大平台先后投入使用,全面实现了案件流程信息电子化,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网上立案、判后答疑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尽最大努力减轻了群众诉讼负担。
同时,市法院积极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深切关怀弱势群体,加大对妇女、儿童、老人的保护力度,加强“三农”案件审理,对各类群体性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推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有机衔接,采取选派法官进乡村、入社区指导调解和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等措施,指导基层诉前调解案件。市法院还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持续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官方网站、法院微信、微博公布案件信息、服务措施、办事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司法改革有态度
围绕构建结构合理、权责明晰、公正高效的审判权运行机制,2014年市法院率先在全省法院开展试点改革,突出合议庭和员额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组建了以合议庭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审判团队,全面落实“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完善了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由此带来的结果是:2015年,申请再审案件下降了47%,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发案件同比减少74.2%,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案件同比下降56%。
市法院还以实现简单案件快速调解或裁判为目标,积极开展了调解速裁机制改革,将快速调解程序和快速裁判程序互相衔接,建立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的分流体系,制定案件繁简分类指引实施细则,开展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市法院还引进第三方调解,共邀请近百名专职律师、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协助开展调解工作。为了促进信息化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市法院以实现诉讼服务、法院管理、司法公开智能化为目标,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高起点建设的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目前全部投入使用,所有数字化法庭均具备庭审直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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