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6月25日上午,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刚,副主任刘金才、丁连群、梁志乾、盛冰冰参加会议。副县长侯广宇,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其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毓刚,县人大各委办副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县财政局、审计局、营商局的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刚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作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会议第一阶段,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和县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通过了《桓仁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桓仁满族自治县水上安全管理条例》公布施行的决定,做出了批准2020年县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对2020年县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表示同意,指出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冲击,县政府及财政部门主动应对,坚持贯彻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有力保障了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全县财政决算总体收支平衡,较好地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要涵养优质税源,寻找经济增长新发力点,发挥财政职能,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财政预决算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提升运营效益,加强债务风险防控,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测,严格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会议对关于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表示同意。指出2020年,审计部门能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拓展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预决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准确客观,提出的工作建议切实可行,为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策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及审计部门要突出审计监督重点,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切实推动审计部门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权力规范运行和预防惩治腐败等方面,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会议对关于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表示同意。指出近年来,县法院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在扫黑除恶、涉疫情犯罪、邪教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严重暴力型犯罪、食品安全犯罪等方面,惩处刑事犯罪有力,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罚当其罪,扎实推进了更高水平的平安桓仁、法治桓仁建设,也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县法院在今后工作中,要强化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办案,有效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质效,完善协调机制,凝聚公正司法强大合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会议对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报告表示同意。指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实施项目管家制度,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我是桓仁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强化“辽事通”和“好差评”APP的使用,从严处理对营商环境投诉的案件,通过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全县上下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明显增强,政务服务效能稳步提升,企业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清形势站位,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化“放管服”,提升服务企业群众的效能水平,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广泛凝聚共识,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深入推进“我是桓仁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会议第二阶段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岑松为木盂子管委会人大工委主任,郭鑫义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何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