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明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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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本溪明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本溪市建设领城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本政发〔2017〕30号)规定,在南芬迎宾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予以返还,如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请劳动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芬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投诉电话:43839098。
本溪市劳动监察支队南芬大队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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