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司法局关于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公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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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依据《本溪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经我局领导班子严格考核、层层筛选,通过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选任本溪银宏工程造价咨询事物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白喜文同志和本溪市平山区显明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刘杰同志为“人民监督员”。
公示期自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止,如有异议,请致电平山区司法局,电话:42883263
特此公告
平山区司法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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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3:20: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