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向第二轮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12日—16日,市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温滴楼镇、林业局、板石沟乡、沈家台镇、水利局党委和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市委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2018年4月2日至6月2日,市委巡察组对温滴楼镇党委等6家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工作。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巡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6家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在积极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一定成效。同时,对6家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及脱贫攻坚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认真反馈。并对此提出要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党建指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脱贫攻坚等意见建议。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就被巡察单位要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等方面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分管副市长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