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宵节及春季森林防火公告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元宵节及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即将来临,各类祭祀活动频繁,使用香烛纸鞭、送明火灯笼等明火祭祀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激增,极大的增加了森林火灾隐患,同时人员聚集祭祀、扑救森林火灾,也极大地增加了感染疫病和传播疫情的可能。为全力打好疫情防控和森林火灾防控双重攻坚战役,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在森林防火紧要期(5月31日之前)全市行政区域林地及林缘一百米范围内施行野外全面禁火。
二、严禁从事烧荒、烧地格子、烧秸秆、烧果树病腐枝等农业生产活动。
三、 严禁使用香烛纸鞭、送明火灯笼、放孔明灯等明火祭祀行为。
四、 严禁林地及林缘野外吸烟丢弃烟头、烧火取暖、野炊等生活用火行为。
五、 严禁使用明火驱赶野生动物和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六、 严禁未成年子女和特殊人群,在林地内及林缘附近玩火行为。
七、 在疫情防控关键期,违反相关规定,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给予经济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2119、
营口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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