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海上交通安全法有关情况
11月24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营口海事局向社会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海上交通安全法》促进营口港航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关情况。
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于今年9月1日实施,条文由原来的53条增加到122条,从结构到内容都做了较大调整,新增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船舶保安等8项制度,充实完善6项内容,更好地适应了航运事业和港口发展的新需求。
新《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进一步减少和优化了行政许可项目,营口海事局将按照新要求,有针对性地推出专业化海事服务新举措,不断优化“船舶智能选船机制”继续实施“云监管”船舶监管新模式,推进“非接触式”管理模式向危险品监管等其他业务领域拓展,进一步加快便民利企的步伐,扎实助推交通强国和营口港航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新《海上交通安全法》还更加全面地保障了船员权益,对违法行为处罚更加严格。它的实施,将对规范我市海上交通秩序,震慑水上违法行为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有利于我市港航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发布会上,相关人员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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