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在盖州市和鲅鱼圈区召开《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这是自2015年10月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静春、副主任车轲轶参加听证会。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针对问题立法,决定制定《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并通过召开立法听证会的方式,广听民意民声,***民困民忧。
听证会上,来自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部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业主代表等方面的听证陈述人,围绕《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条款,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禁止行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老旧住宅区的改造与管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等议题各抒己见,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为方便基层群众参加听证会提出意见,本次立法听证会分4次召开,将会场分别设置在盖州、鲅鱼圈区、西市区和大石桥市,9月11日将分别在西市区和大石桥市召开另外两场立法听证会。听证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认真整理研究听证会搜集到的意见建议,形成听证报告,作为审议、修改《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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