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稳健有序良性发展
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的形势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去库存”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我市实际,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大限度地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在贷款方面继续执行放宽贷款条件、提高 贷款最高额度、延长贷款年限、降低首付款比例、取消中间费用等多项优惠政策和措施。二是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运作和房地产市场情况的分析研究,深入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调研,掌握全市房地产现状,听取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方面意见、建议,同时与开发公司负责同志共同探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对策、措施,认真做好按揭贷款协议签署工作。三是抓住全市各季房交会等有力时机,加大贷款宣传力度、为市民提供购房贷款咨询、贷款额测算等全方位服务。 四是积极开展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在认真核实借款人缴存、贷款信息和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
2016年,我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27亿元,累计为4.13万多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0.39亿元,其中累计发放异地贷款91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