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美化城市也要美化人的心灵
加大对城市公共设施的投入,搞好城市美化、亮化,为山城百姓创造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这是市委、市政府多年来一贯坚持的城市发展方向,是民生理念的具体体现。因此,山城百姓无时无刻不在感受着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的变化,由衷地称赞家乡的水变清了,山变绿了,城市的街道变干净了,居民的生活环境变美了。
然而,不知为什么,这令绝大多数人陶醉的美景,却总是碍少数人的眼,政府花了大笔投入而建设起来的美化亮化设施屡遭偷盗和毁坏。昨日报载:我市峪明、人民、解放等城区道路两侧,频频发生用来美化的鲜花被盗事件。截至目前,已丢失各类花卉一万余盆,直接经济损失达3万余元。
如此对待美化城市的鲜花,应当说三岁的孩子都明白其中的是非曲直。可是偏偏大人们却犯了混,居然干出于理于法都格格不入的鸡鸣狗盗之事,真是叫人气愤之至!
有人做过调查,施出这般举动之人,大概分为两类。一是爱花,把偷来的鲜花用于美化自己的小家了;另一类则是爱财,晚上偷了花,第二天就拿到集市上做了商品。或许有人会说,这第二类人比第一类人更可恨。但是,不管他属于哪一类,其偷盗行为都是相同的,对城市公共设施的毁坏是不言而喻的,所折射出的素质低下的事实更是不容置疑的。
由此,笔者不禁想到了这样一个问题:解决市民素质不高的问题,要靠教育的手段,也要靠行政的甚至是法律的手段。而这些手段能否运用得好,运用得生动有效,关键看我们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上是否真正确立起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换句话说,如何既要美化城市,更要美化人的心灵。不然,再好的设施也难免被毁的噩运。
说起这个问题,应当说我国的一些著名城市已经有了生动的实践。早些年天津市、杭州市都曾发生过用于装饰城市或公园的鲜花、红雨伞等物品被盗的情况,恰恰是由于他们就此而举一反三,在加大对城市公共设施等投入的同时,不忘提升市民的整体素质,从而确保了城市美化设施的天长地久。
在此,笔者建议,我市在推进城市美化、亮化工程建设的同时,不妨也学学天津、杭州等城市的经验,既重视城市的容貌之美,更重视市民的心灵之美。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全体市民中广泛开展“爱家乡、守公德、护环境、迎奥运”的主题教育活动,从根本上杜绝类似毁坏城市美化设施现象的发生。
环境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好的环境要靠全体市民的创造,更要靠日久天长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讲,让全体市民都能拥有心灵之美,这才是一个城市永葆容貌之美的不竭动力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