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精准发力开展三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太平区始终把“三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重点针对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加强监管整治。 (一)小作坊监管 太平区于2015年3月开始探索“小作坊”监管方式,确立了“因势利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先后制定了《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监管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熟食制品监管工作紧急通知》和《小作坊后续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方案,完成200多户食品小作坊登记,并创造性的实行《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明确五项主体责任,为“小作坊”发放进销货台账,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在太平区召开专项推进会,大华八珍食品加工企业获得全市第一张“小作坊”备案登记证。 (二)小餐饮监管 今年3月份开始,结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的《辽宁省中小学校校外托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我区在原有备案制基础上,积极尝试“校外托餐”监管方式。 6月8日,太平区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发放500余份的《告学生家长一封信——“小餐桌”食品安全监管在行动》,并为46家校外托餐经营者发放宣传图板。太平区与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并要求校外托餐经营者必须把7幅图板张贴于店堂醒目位置,便于社会监督。校外托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太平区鼎峰“校外托餐示范店”成为全市第一家挂牌单位,为全区校外托餐行业起到了极大的示范作用。 (三)食品摊贩监管 随着夏季炎热时节的来临,食物易腐败变质引发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易发期,将太平区夜市食品摊贩的监管纳入计划之列,将红玛瑙夜市作为规范整治试点。6月19日,区市场监管局、红树街道、综合执法局太平分局和红玛瑙夜市组织160位食品经营者在区教委会议中心集中培训,详细讲解培训《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及高温环境下的业主使用液化气钢瓶的管理责任,将培训成绩一并记录监管档案。 红玛瑙广场夜市“先行先试”的划片、挂牌、明责的工作模式取得了成功,促进业态稳定,也带来市场繁荣。先行试点的成功也为水泉镇和其他四个街道的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预计年底前将全面铺开,实现全覆盖。 在今后的工作中太平区将坚持稳步推进“三小”监管工作,不断巩固现阶段取得的成果。 一是实行小餐饮的“明厨亮灶”工程,进一步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上台阶。目前已有3家建筑面积大于80平方米的校外托餐单位。缺 二是实施食品生产风险登记监管。加强《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学习培训,在原有登记备案71家的基础上,实现新增4家合格“小作坊”。同时,对食品生产安全意识差、卫生环境差、基础设施不足、硬件设施不到位的经营者,及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或仍达不到标准者,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齐抓共管,合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镇街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