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采取三项积极措施 全面促进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城乡一体统筹就业。一是建立完善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依托各乡镇劳动部门,在全县建立城乡就业和失业统计调查制度。将城镇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管理范围扩展至城乡劳动者,建立涵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统计调查制度。截止目前,全县实现城镇实名制就业5185人,城镇登记失业4.5%。二是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围绕产业发展、市场需求、企业需要,整合现有就业培训资源,统筹组织好对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及在职职工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的技术技能素质。全县普惠制培训城乡劳动力3000人,实名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000人。 (二)就业服务促进就业。一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资金到位、设施到位。在全县184个行政村建立了“就业信息宣传栏”。二是完善录用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各类用工单位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各类新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的***服务工作,为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享受合法权益和准确计算失业率创造条件。 (三)落实政策稳定就业。一是延伸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创新担保方式,简化程序,降低贷款门槛。二是实施补贴政策。对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打破地域限制,对促进就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培训、岗位等补贴,失业保险力争应保尽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1000人,扶持创业带头55人,带动就业6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