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明年评估 我市创建省级创业型示范市工作绩效
昨日上午,记者从全省创业示范型城市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明年年初,省人社厅将对我市创建省级创业型示范型城市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据悉,此次评估范围包括省厅公布的锦州、阜新、辽阳、盘锦市四个首批升级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单位。评估内容包括,创建工作体系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工作考核体系;创建工作实际效果,包括创业活动、创业能力、创业贡献等三个方面。 此次绩效评估方式分为自评(2012年1月——2月)和省评(2012年3月)两种方式。省评阶段将由省邀请专家对相关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然后进行实地考察,省厅组成专家评估小组赴各市开展实际考察,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根据评估小组评估结果,确定评估档次,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名义公布,并颁发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