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商系统全面推开企业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
2015年度企业报告公示已于2016年6月30日结束。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我市工商(市场监督)系统将对完成年报企业开展不定向抽查工作。此次抽查开启“双随机”模式,即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选派,真正实现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互盲”。
“双随机”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工商(市场监督)系统“双随机”抽查将于8月中旬开始实施。抽查计划的485户企业由省工商局按照3%的比例从年报数据库随机抽取,市工商局根据事先建立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综合业务系统随机分配检查人员。市局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全部试行“双随机”抽查机制,考虑地域因素和人员状况,本着人性化和可操作性的原则,随机不随意,制定本地区“双随机”抽查具体实施方案。
在实施“双随机”抽查过程中,经检查发现企业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检查中发现企业有其他违法线索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同时将此次抽查结果向相关部门通报,积极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
市工商局藉此提醒全市企业,依法公示信息和接受检查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请被抽查企业积极配合检查部门完成检查工作。拒绝接受检查或以各种理由规避、阻挠检查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通过辽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所有企业均应当学习了解主体信息公示的相关法规知识,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通过信息公示,打造诚信、守法、自律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