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为我市经济稳增长保驾护航
近年来,我市保险行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服务国计民生,在努力服务好人民群众健康、医疗、养老等需求的同时,积极推动保险在社会保障、农业保障、防灾减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展现出良好的行业素质和精神风貌。
农业保险在服务“三农”中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成为各级政府支农惠农的重要“抓手”。我市保险行业出色完成了全市农业保险的政策宣导、业务承办、防灾减灾工作宣传、保险损失赔偿等各阶段性任务,为推动我市农业保险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14年,承保种植业保险覆盖99766户农户,覆盖土地94.15万亩,为我市农民承担总保额达3.019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支付总赔款金额2116.94万元。其中旱灾(玉米)结案444件,赔付户数29286户,赔付亩数327879.73亩,赔款金额达1937.67万元。同时,我市保险业在推动三农发展建设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全市范围内先后成立4家三农服务部、28家三农服务站、319个三农服务点,安排三农网络工作人员375人,覆盖全市大部分乡镇,基本实现“网络到村,服务到户”,为推动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提供了必要的组织和人力保障,真正为农户生产生活编制了一道“安全网”。
城镇职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是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是对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效拓展和延伸。此项保险保障服务,是政府减轻城镇职工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的一项惠民举措。2006年至今8年来,全市城镇职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成绩喜人,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由城镇职工扩大到城镇居民,保障区域由城区扩展到灯塔市、辽阳县、弓长岭区。截至2014年末,城镇职工、城镇居民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累计参保人数已经达到343万人次,累计缴付保费1.97亿元,累计赔付参保人医疗保险费用1.84亿元,切实缓解了我市城镇职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方面的经济负担。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按照《关于实施辽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通知》要求,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参保居民达17.23万人,保费规模达344.51万元,累计已决未决赔付人数1,013人,已决未决赔款金额271.69万元。运行一年多以来,城镇居民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切实减轻了我市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险种项目得到广大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与肯定。
补充工伤保险工作近年来也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现在全市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对补充工伤保险都有了相应的了解和认可,我市保险行业也完成全辖8个窗口的业务开办工作,真正实现全市补充工伤保险业务的全覆盖。截至今年6月,我市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单位已达2053户,参保人数85085人,户数参保率达70%,征缴补充工伤保险费1082.8万元,在全省同业排名第三位。目前,已发生理赔案件36件,其中已结案赔付36件,工亡14件,赔付额为280万元;伤残22件,赔付额为31.6万元;未结案8件,涉及赔付额为150万元,赔付率42.6%。补充工伤保险的推出,有力维护了全市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企业排忧,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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