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电动巡逻工作车车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现对电动巡逻工作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资格后审方式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江海街道办事处电动巡逻工作车采购
二、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海平 联系电话:020-84292828
三、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拟增加电动巡逻工作车。
四、招标内容及主要参数
(一)本采购项目招供货商一名;
(二)招标内容:四座敞篷电动巡逻工作车2台、八座敞篷电动巡逻车1台、八封闭电动巡逻车2台;
(三)产品尺寸及主要参数:
(四)采购控制价: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小写:225000元)
五、对供货商要求
(一)供货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
人资格的供货商,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至本公告发布时,供货商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相关部门处罚;
(三)供货商在广东省有实际的售后服务支持,并按国家法律经营;
(四)主要部件保修≥1年,提供终身免费***检测故障服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六)供货商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已签署盖章的申请人声明。
六、供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自招标人向供货商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计,供货商15天内按招标人的要求安装调试完毕。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至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316室。
九、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一)供货商《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文件中所需要的资质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电动巡逻车产品具体参数、报价单;
(四)供货商在过去一年内承接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文件。
(五)服务承诺。
(六)其他文件。
本招标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