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那些事儿10个问答关系你的权益→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高温费要缴个人所得税吗?高温季节缺勤该扣高温费吗?十个有关高温费权益的问题,你一定要看↓↓↓
问题1:
室内高温环境中的职工
有高温费吗?
答:必要时可以向劳动监察反映
相关《通知》已明确,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夏季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就要给劳动者发放高温费。因此,即便是室内工作,只要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就要发放高温费。
问题2:
派遣职工有高温费吗?
答:同工同酬同待遇
劳动法律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法。
问题3:
特殊劳动关系人员
享受高温费吗?
答:只要在高温下工作就能享受
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包括协保、停薪留职、内退人员等。可以肯定地说,不管是特殊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他们都可以享受相应的劳动报酬,他们只要在高温下就业工作,都可以享受高温费。
问题4:
高温季节缺勤该不该扣高温费?
答:视情况可以折算扣除
这在我国劳动法律中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只能依据合理性来做出判断。
■ 如果职工整个月病假缺席高温环境里的劳动,那么,不发当月高温费也属情理之中。
■ 如果职工当月只是请了二三天病假,企业一定要扣除未出勤天数的高温费,可以按21.75天折算后扣除。
不过,从人性化角度来说,职工病假日恰好不是高温日,上班日却是高温日,却因病假被扣高温费,不是一种合理的做法。
问题5:
高温费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按国家规定办理
所谓工资,从狭义上理解,仅指工资和加班工资;但从广义上理解,就包括了年休假工资、高温费等福利性津贴和补贴,因此,按国家现行规定,高温费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和应税所得。
问题6:
企业把高温费
纳入最低工资对不对?
答:不应纳入最低工资
国家早就在劳动法律法规中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高温费,也不包括加班费、交通费、住房补贴费等各种补贴和津贴以及各类福利待遇。企业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的,应另行支付高温费。
问题7:
高温费纳入经济补偿吗?
答:应该纳入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就应该把高温费纳入其中。
问题8:
发了高温费
可以取消清凉饮料吗?
答:必须提供清凉饮料
给予职工高温费,不等于就可以停止夏季清凉饮料的供应。《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问题9:
企业不可以减少高温费
那能多发吗?
答:可以多发,但要兼顾公平性
高温费与上海市最低工资一样,带有“不能低于法定标准”的含意,但能否多发,多发多少,并没有详尽规定。因此,用人单位给职工多发高温费,国家并无禁止,但在发放时需要兼顾公平性,如果因级别高,拿着高于从事高温作业或高温环境里工作的职工的高温费,与情与理,都有悖发放高温费的宗旨。
问题10:
企业将交通费转为高温费行吗?
答:不能把其他津贴转为高温费
■ 交通费补贴是专用于职工交通所支付的补贴。
■ 高温费是用于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劳动者的夏季高温津贴。
两者性质不同、用途不一,不能混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少数违法企业明明发的是交通费,但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段,以高温费的名义发放。对此,职工应引起警惕,也要注意搜集证据。
来源:劳动报,编辑:武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