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混投屡教不改罚5000元
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垃圾分类投放已逐渐成为居民日常生活中的习惯,绝大多数市民和企业都能做到正确分类,但也有个别居民和企业“浑水摸鱼”,为了图省事将干湿垃圾混合投放。日前,新成路城管中队就针对垃圾混合投放的行为,对辖区一家餐饮企业开出5000元罚单。
9月中旬,城管队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仓场路某餐饮店多次将干湿垃圾混合投放。本着宣传教育为先的原则,城管队员要求餐饮店立即整改,该店工作人员承诺配合整改。
11月上旬,城管中队联合辖区环卫部门开展管执联动垃圾分类专项整治时,发现这家餐饮店的蓝色垃圾桶内既有吃剩的饭菜等湿垃圾,又有餐巾纸、塑料袋等干垃圾。再次复查时,城管队员发现这家店依然存在垃圾混投的行为。
为进一步锁定证据,城管队员询问了该路段的垃圾收运员,并在联勤中心调取监控,确认该店多次垃圾不分类投放的情况属实。
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最终,新成路城管中队对该餐饮店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该店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将督促员工认真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下一步,新成路城管中队将继续用好“管执联动平台”,与环卫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垃圾分类的日常执法检查,对已开具垃圾分类责令整改通知书的个人和企业开展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
作者: 嘉融媒通讯员周扬,编辑:沈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