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A0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A-078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葛海英、张志卫代表:
您提出的A-078号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杨浦区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杨府办发〔2018〕5号)的要求,明确非机动车管理工作由各街道按属地化管理,区建管委指导各街道加强日常停放管理,督促各街道非机动车管理托底工作,特别是加强辖区内地铁口、综合商场门口等地共享单车秩序管理。
我区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点路段约1230个,总长5万零200多米,大约可承载非机动车10万辆左右。我区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1日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集中规范专项行动。本次行动共整治253个路段/次;清运13435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动773人次。目前根据市交通委发送给杨浦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信息服务平台上数据,2月23日杨浦区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数量为1.75万辆,专项行动效果显著。
区建管委与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都签署企业运营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要求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不得过度投放,并且投放地点和投放具体数量都需要与辖区街道确定之后才可以投放,确保精准投放,减少在我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量。
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负责对违法停放和违法骑行的非机动车开展执法管理,并对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或者罚款,下一步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和派出所将结合“交通违法攻坚整治全市集中统一行动”的要求,加强执法管理力度,对共享单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处,同时积极配合区建管委共同加强共享单车的管理工作。
区城管执法部门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中,主要负责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物、停放车辆,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违规停放车辆清理工作。前期,区城管执法局充分发挥街面巡查优势,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简称“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执法工作之中,宣传与执法并举,巡查中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跟进处理,广而告之开展社会宣传;协助街道、相关部门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日常管理工作,对违规停放行为进行暂扣、清运;配合街道、相关部门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建起联动机制,确保信息及时互通,及时处理车辆违停。下一步,区城管执法部门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在加强巡查、加强协作、加强宣传“三个加强”上下功夫。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