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环保局法院共商环境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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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自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一系列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赋予了环保部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等更多的执法手段。宝山区充分利用新手段,对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持续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最严环保法还需最强执行力。近日,宝山区人民法院王国新院长一行到区环保局调研环境案件执行力情况。调研中,区环保局石纯局长首先介绍了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尤其是去年岁末中央环保督查期间,宝山的环境执法以及执行情况;随后,双方重点对环保执法责令停止生产等执行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对策;最后,针对执行难度大、对抗性强的个案,双方达成共识:一是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社会等资源***执行难问题,让违法企业寸步难行,严守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维护司法公信力,二是完善征信体系,助推诚信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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